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建标[2018]3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推进高标准建筑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地源热泵工程的应用,满足工程计价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建筑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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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 | 工程管理 | 【发文字号】 | 建标[2018]34号 |
【发布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日期】 | 2018.04.09 |
【实施日期】 | 2018.08.01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建标[2018]3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推进高标准建筑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地源热泵工程的应用,满足工程计价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建筑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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