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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并做好2017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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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并做好2017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20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贯彻落实工作,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与常态化,我部组织开发了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并决定自即日起启用。从2017年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均通过该信息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平台作用与管理
  (一)功能作用
  信息平台作为专门网上平台,对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工作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各地各高校通过该平台完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的网上填报、修改、预览、查询、公示、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教育部汇总各地信息后通过该平台公布年度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社会公众可通过该平台查询了解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相关情况。
  在全国范围启用信息平台是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实现信息共享和政务公开,有助于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布局,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水平。
  (二)平台管理
  1.平台网址。登录www.zygl.edu.cn(“专业管理”拼音首字母),进入“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2.用户范围。信息平台实行国家、省级、学校三级账户,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按照各自账户权限使用、维护、管理信息平台。
  3.用户名和密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的用户名、密码由教育部统一发放(每单位设1个用户名)。各单位务必于第一时间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以保证信息安全。
  4.信息系统衔接。教育部每年通过信息平台汇总公布的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将与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全国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等系统相衔接,实现数据共享。
  二、2017年专业申报工作要求
  (一)专业信息核验
  各高校要对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含《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对本校开设的专业名称进行全面梳理。各高校登录信息平台对专业开设信息进行核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核验本校在现行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范围内有全日制在籍生的专业开设情况。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核验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内有在籍生的专业开设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验本行政区域内各校提交的专业信息后,通过信息平台汇总报送我部,相关纸质材料(表格在平台生成后导出)加盖公章报送。上述专业信息将作为2017年各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基础数据。
  (二)拟招生专业填报
  各高校应根据各自人才培养定位,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的具体程序,在信息平台上填报2017年拟招生专业相关信息。医学、外语、艺术等相关科类专业开设事宜仍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高校专业信息的统筹汇总,按时提交信息平台,并将本地2017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情况相关汇总表(表格在平台上生成、导出)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5月20日前邮寄报送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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