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亮 查找
聚焦命中
转第
显示法宝之窗
用户名 密码 登录
首页 > 教育行业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读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全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建办标[2018]2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要求,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

  • 注册用户请登录后查看全文。

法宝联想

数据加载中...
法宝中搜索教育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