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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等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

【全文】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20〕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文明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支持城乡社区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平台,既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助力成长成才的重要渠道,也是助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有效举措。为推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互促共进,现就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通知如下。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各地要精准对接居民需求,通过落实税费减免、场地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支持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含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发展,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社区服务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的,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对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的,按规定享受吸纳就业扶持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免费场地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二、加快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把社区(村)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村)专职工作人员纳入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机制,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向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领域流动。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要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各地要聚焦全面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着力补齐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中暴露出的社区工作力量短板。对人员缺口,可通过招用高校毕业生加以补充。要加强对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培养使用,将其优先安排在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专长的社区工作岗位,更好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更好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服务提供工作。

 

  四、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各地要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政策措施,推进由“养人”到“办事”的转变,重点围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儿童福利、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领域,培育发展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服务供给增加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进一步支持各地探索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推进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积极打造一批基层社会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乡镇社会工作站优先招用使用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社区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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