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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

【全文】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
(学位〔202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2020年9月25日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加快推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就与挑战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渠道。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我国逐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一是完善了我国学位制度,开辟了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通道,实现了单一学术学位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的历史性转变。二是探索建立了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教融合为途径的中国特色专业学位培养模式。三是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人才。截至2019年,累计授予硕士专业学位321.8万人、博士专业学位4.8万人。四是有力支撑了行业产业发展,针对行业产业需求设置了47个专业学位类别,共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99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8个,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行业产业,部分专业学位类别实现了与职业资格的紧密衔接。五是探索形成了国家主导、行业指导、社会参与、高校主体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格局,积累了中国特色专业学位发展经验。
  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仍需扭转,简单套用学术学位发展理念、思路、措施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二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结构与质量问题并存,类别设置仍不够丰富,设置机制不够灵活,个别类别发展缓慢,培养规模仍需扩大,培养模式仍需创新,培养质量亟待提高。三是博士专业学位发展滞后,类别设置单一,授权点数量过少,培养规模偏小,不能适应行业产业对博士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四是发展机制需要健全,在学科专业体系中的地位需要进一步凸显,人才需求与就业状况的动态反馈机制不够完善,与职业资格的衔接需要深化,多元投入机制需要加强,产教融合育人机制需要健全,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仍需创新。

 

  二、发展与目标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深刻变化,经济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增长,各行各业的知识含量显著提升,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知识能力、专业化程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更加需要高层次专业化教育。专业学位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科技越发达、社会现代化程度越高,社会对专业学位人才的需求越大,越需要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路径。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新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国际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大国竞争越来越体现在科技和人才的竞争。目前,我国在很多领域都有尚待突破的关键技术,成为制约我国创新发展的瓶颈,这些技术相当程度集中在科技应用和转化方面,需要大量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同时,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也对我国公共卫生等领域高水平、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出挑战。专业学位以提高实践创新能力为目标,在适应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专业化、对人才需求多样化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已成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阵地,需要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发展专业学位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重点。长期以来,研究生教育把培养教学科研人员作为目标,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是研究生就业的主要渠道,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才市场的需求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研究生在行业产业就业的比例逐年提高,各行各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需求越来越大。从国际上看,美英法德日韩等发达国家高度重视专业学位发展,以职业导向或较强应用性的领域为重点,设置类型丰富、适应专门需求的专业学位,有力支撑其经济社会发展。专业学位具有相对独立的教育模式,以产教融合培养为鲜明特征,是职业性与学术性的高度统一。国内外的需求变化表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地位日益重要,必须加快发展。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需要,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一般在知识密集、需要较高专业技术或实践创新能力、具有鲜明职业特色、社会需求较大的领域设置。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面向国家发展重大战略,面向行业产业当前及未来人才重大需求,面向教育现代化,进一步凸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重要地位,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按照需求导向、尊重规律、协同育人、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发展机制,优化规模结构,夯实支撑条件,全面提高质量,为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进一步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产教融合培养机制更加健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衔接更加紧密,发展机制和环境更加优化,教育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灵活规范、产教融合、优质高效、符合规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

 

  三、着力优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结构
  1.完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和授予标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条件,应更加突出鲜明的职业背景和专业人才指向,增强对行业产业发展的快速响应能力和针对性,一般应要求具有广泛的社会需求,明确的职业指向,所对应职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已形成相对完整、系统的知识体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基本要求,应更加突出研究生掌握相关行业产业或职业领域的扎实基础理论、系统专门知识的程度,以及通过研究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2.健全更加灵活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管理机制。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在现代制造业、现代交通、现代农业、现代信息、现代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增设一批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自主设置试点,放权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自主设置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定期统计并向社会公布。改进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进入专业学位目录的机制,对于由高校自主设置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若已在高校形成一定规模,得到社会和行业产业认可,形成了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和知识体系,有长期稳定人才需求,招生就业良好,由行业产业、高校进行论证后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即进入硕士专业学位目录。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产业协会等也可提出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申请,基本程序与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程序一致。
  3.推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稳健增长。稳步扩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布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支持学位授予单位将主动撤销的学术学位授权点调整为专业学位授权点。将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作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的重要内容,不把已获得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前置条件。推动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紧密服务区域、行业产业发展,继续放权省级学位委员会承担本地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并注重发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支持学位授予单位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专业学位,可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整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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