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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文】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出办[2006]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要求,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此件已经中央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
  各地、各部门制定的本地区、本部门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须及时报送新闻出版总署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闻出版总署
二OO六年七月三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出版发行业改革的实际,特制定《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0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2006年3月,中央召开了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地阐明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需要把握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对推进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国新闻出版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
  2003年以来开展的出版发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中央的领导下,在各地党委、政府以及党政主管部门指导下,通过试点单位的积极探索,取得了重要进展。21个试点的新闻出版和发行单位,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增强了活力,在许多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出版发行体制改革试点所取得的成效还只是局部和阶段性的。出版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仍然很艰巨;许多出版发行单位游离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外,缺乏活力与竞争力;束缚新闻出版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体制弊端和机制障碍仍然存在;推动我国出版物走出去的能力有待提高。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出版发行体制改革,不断开创新闻出版工作的新局面。
  二、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目标任务
  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深入推进出版发行体制改革,调动广大新闻出版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和发展出版生产力,促进新闻出版事业全面繁荣和出版发行产业的快速发展。
  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的原则要求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一手抓事业繁荣,一手抓产业发展,促进出版发行业全面协调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在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等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
  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是:形成科学有效的新闻出版宏观管理体制;形成富有效率的微观运行机制,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出版物市场格局,确保国有资本的主导地位;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出版市场体系;形成推动我国优秀出版物走向世界的开放格局。
  三、大力推动微观运行体制机制改革,重塑市场主体
  党报、党刊、时政类报刊以及少数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实行事业体制,切实贯彻“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方针。这些出版单位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公益性出版服务,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体现人文关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出版需求。国家将采用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加工订货等方式给予扶持。实行事业体制的出版社、报社和期刊社要积极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的经营管理运行机制和科学的业绩考评机制,在国家扶持的基础上,面向群众,面向市场,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实行事业体制的出版社、报社和期刊社有关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保证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完成。在调研的基础上,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人民出版社、民族出版社、中国盲文出版社、科技日报社、农民日报社、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和民族画报社等单位实行事业体制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予以指导。重新确定实行事业体制的出版单位的出版任务和业务范围,在出版资源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出版社和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社的改革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给予必要的指导,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深化改革。
  采取有效措施,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支持和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在京的一般出版单位和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类报刊社逐步转企改制,今年内要选择一批单位进行转企改制试点。转企改制工作要切实贯彻“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方针。经营性出版单位的根本任务是,以市场为主导,以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出版物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转企改制工作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转企改制工作,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印刷等企业要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出版社、报社、期刊社从转企改制起,实行企业的财政、税收制度;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与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有关政策的衔接工作,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制定相关政策,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国家对转企改制单位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的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同时根据转企改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会商有关部门制定新的优惠政策。转制为企业的出版社、报社、期刊社和出版物进出口公司要坚持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实行特许经营或许可证管理。
  在听取主管主办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将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在京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逐步转制为企业。在调研的基础上,今年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中国电力出版社等一批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在京出版社以及中国计算机报社、机电商报社、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中国妇女杂志社、中国唱片总公司、高等教育音像出版社、北京希望电子出版社、北京科海电子出版社等单位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予以指导。在调研的基础上,与教育部共同制定清华大学出版社等高校出版单位的转制改革试点方案并予以指导实施。明年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要求,重点在国家机关有关部委、行业协会、群众团体、科研机构所属出版单位进行转企改制试点。2008年在广泛听取中央直属机关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和推进中央直属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及民主党派所属出版单位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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